商品編號: PV231018013394803

【Panasonic 國際牌】43吋 LED/4K HDR Google智慧電視 TH-43MX650W (無視訊盒)只運送,無安裝

此商品含運送,無舊機回收服務
Google TV
4K Studio專業色彩處理器
明亮面板
環繞音效
Blueto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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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紹

圖文資訊僅供參考,實際以原廠官網為主

商品配送不包含離島地區、部分山區以及部分遠程偏遠地區,本島因配送區域眾多,無法逐一列出。
配送地址皆由配送單位判定,若有跨區費用或是偏遠費用產生,統一由廠商電聯時主動告知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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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價已含運費,遠程地區及偏遠地區運費加價(外島地區及特殊區域不配送),將由廠商電聯告知最終運費加價金額。 (遠程地區、偏遠地區及特殊區域的定義依廠端聯絡為主)

@廠商收到訂單後(不含假日),將會有專人於上班時間與收件人聯繫確認事前配送事項(並非配送日),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以免影響出貨進度。

@本商品只含送貨到府,無電梯每層收費 50元,當場支付。

@網頁圖檔文案為原廠提供,僅供參考,實際以原廠出貨為主 。

@送貨到府時因消費者原因而拒收,必須支付500元空趟費+跨區費(若配送區域無跨區費用,則只收取500元空趟費用)。
※空趟費以台數計算

@商品運送若因地處偏遠或其他特殊情形 (例如:天災或道路狀況不良),導致所屬物流車輛無法於正常狀況下送達,須另以其他方式配送時,所衍生之費用,須由消費者自行支付且配送時間不可指定。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購買均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鑑賞期並非試用期),恕不提供試用,退回商品必須保持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主體、所屬配件、包材無破壞、原廠紙箱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請勿污損商品或損壞商品功能(含外箱、配件)。

@退換貨商品須確認為非人為瑕疵、寄錯商品、新品瑕疵,恕無法用原訂單交換不同商品(不同顏色、型號)之服務。鑑賞期非試用期,鑑賞期內恕不提供試用。

@小家電若欲辦理退換貨,商品售出經 拆封 視同使用,若非新品瑕疵(需原廠鑑定),在商品完整狀態下,消費者需另行負擔整新費用。若單純外箱損毀則需賠償外箱費用。

商品規格

商品型號:TH-43MX650W
商品尺寸 (寬 x 高 x 深) (含腳架) : 958 * 609 * 217 mm
包裝箱尺寸(高*寬*深):1062 * 639 * 141 (mm)
商品產地:台灣
商品保固:全機三年 (依原廠官網公告為主)
 購買需知        
           
一、 購買家電類商品時請先行確認商品尺寸、顏色及外觀,若送貨人員到府發現商品不符,導致無法配送必須支付空趟費用。
二、 購買家電類商品需考量家中門是否有足夠空間可以搬運,建議家中門所需搬運空間為商品寬度+20公分(左右各10公分),還須考量家中門的厚度與門鎖的長度是否會影響搬運。無電梯二樓以上住戶,購買大型家電時也需考量樓梯間的寬度是否可以搬運所購買之商品。
三、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均享有產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但退回產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 ( 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外觀紙箱及所有隨附文件完整性),唯家電產品一經拆箱或安裝/插電 ,如退貨可能衍生拆機或包裝外箱整新費用,也無法退回已回收之舊機 ,安裝前請務必確認所購買之產品是否為需求商品(品牌/外觀/型號/規格/大小)。
四、 部份商品含標準安裝服務+運送到府+舊機回收,如因為住家環境或運送安裝途中無法正常配送(如需吊車搬運、拆卸門窗等),導致另外費用產生須由消費者自行負擔。(非所有商品均有提供「安裝+舊機回收」服務,依商品頁面描述為主)
五、 產品文案為原廠所提供,若有差異依原廠官網或實際商品為準,產品網頁呈現因拍攝角度及營螢色差關係,實品與圖檔略有差異,實際以廠商出貨為主。
六、 產品係由生產廠商或供應經銷商提供基本運送, 若因地處偏遠、或其他特殊情形(例如:天災或道路狀況不良),致使所物流車輛無法於正常狀況下送抵,而需另以其他方式處理時,所衍生之費用,須由訂購人自行支付供貨廠商。
七、 偏遠地區配送需加收跨區費(如偏遠地區專人致電會與客人告知),無電梯二樓以上樓層需酌收樓層搬運費用,本產品配送區域僅限於台灣本島。
           
 廢四機回收注意事項      
           
一、 消費者若有廢電視機、廢洗衣機、廢電冰箱及廢冷/暖氣機(以下簡稱「廢四機」)之回收清除需求時,得自行選擇回收交付方式、對象(販賣業者、回收、處理業者或各地方清潔隊),亦可選擇自行報廢,回收相關資訊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網查詢或撥打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瞭解相關細節。
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之「廢四機」定義如下(廢四機定義若有異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辦理):
  (1) 電視機:使用交流電,包含影像管類、非影像管類及彩色影像投射機(指內投式彩色影像投射電視機),並含有或預留電視調諧器(Tuner)位置,或螢幕對角線尺寸逾27吋之影像輸出裝置。
 

(2) 電冰箱:容量八百公升以下,壓縮式或電動吸收式之冷凍箱、冷藏箱、冷凍冷藏箱及電冰箱。但不包括後補式、開放式、櫥窗式、展示櫃、工作檯式與生物醫學上使用之冷凍箱、 冷藏箱、冷凍冷藏箱及電冰箱。

 

(3) 洗衣機:洗衣容量為乾衣六公斤以上二十五公斤以下者。

 

(4) 冷、暖氣機:標示額定總冷氣能力八千仟卡/小時(kcal/h)或九千三百瓦(W)以下之窗型、箱 型、分離式或移動式冷、暖氣機。但不包括水冷式冷氣機及機動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上使 用之冷、暖氣機。

三、 依規定,消費者購買公告指定規格之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或冷、暖氣機之新品時,販賣業者應提供同項目、數量、時間及同送達地址之廢四機回收(搬、載運)無償服務。但不包含為搬運、拆卸而動用大型機具、工程或危險施工等。
四、 消費者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之新品,並已請販賣業者執行廢四機回收服務,之後若有退貨之情形(包含7天鑑賞期內),消費者需瞭解已回收之廢四機將無法要求退回。
五、 本店配合環保署廢棄四機回收服務(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或冷暖氣機),消費者若對於廢四機回收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廢四機及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
※廢四機回收專線:0800-05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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