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編號: PV210115007224846

HANLIN-LED30 可變色LED自動感應燈

使用新型的白光LED技術:具有高效、省電、壽命長、節能環保、防爆適合各種場所使用
採用先進的人體紅外線檢測感應技術,具有高靈敏,抗干擾,反應速度快
能人來燈亮,自動延遲熄滅,無須再去關閉開關
可接單量: 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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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紹

產品特點:
1.使用新型的白光LED技術:具有高效、省電、壽命長、節能環保、防爆適合各種場所使用
2.採用先進的人體紅外線檢測感應技術,具有高靈敏,抗干擾,反應速度快
3.能人來燈亮,自動延遲熄滅,無須再去關閉開關
4.內置光線感知器,自動識別白天與夜晚狀態,白天自動待機,夜晚感應發光
5.人性化外觀設計,外觀精緻,時尚超薄,鋁合金外殼
6.合理的結構設計,巧妙隱藏式固定,安裝無須螺絲釘
7.感應方式:採用雙窗口,大口徑紅外感應器
8.感應靈敏距離:>3米9 感應靈敏角度:120度
9.鋰電池供電,USB充電
10.內置磁鐵,便於吸附鐵質面,安裝方便,附贈3M膠及磁吸鐵片
 
 
簡易操作說明:
第一段 1.燈光開啟為漸亮工作方式,輕觸開關開啟長亮模式(白光,暖光同時亮)
第二段 2.再次按下開關,白燈閃爍一次,開啟  白光  人體感應模式
第三段 3.接著在按下開關,暖白光閃爍一次,開啟  暖白光  人體感應模式
第四段 4.最後按下開關,燈光閃爍兩次,燈光熄滅,停止工作
 
 
商品規格:
 
HANLIN-LED20/LED30 可變色LED自動感應燈
品牌: HANLIN
材質: PC+鋁+電子元件
色溫:6500K/3000K
工作電流:380ma
輸入電壓:5V1A
開關:輕觸開關/人體感應
充電接口:USB
關燈延時:15s
感應角度:<100度
感應距離:約3米
 
 
LED30詳細規格如下
燈珠數量:40(20顆白光,20顆暖光)
電池容量:600mah
功率:2W
亮度:260Lm
使用時間:約480分鐘
毛重:62g
LED30長款尺寸: 30.6x1.8x1.7cm
內容物:主機x1、鐵板x2、充電線x1
 
 

商品規格

LED30詳細規格如下
燈珠數量:40(20顆白光,20顆暖光)
電池容量:600mah
功率:2W
亮度:260Lm
使用時間:約480分鐘
毛重:62g
LED30長款尺寸: 30.6x1.8x1.7cm
內容物:主機x1、鐵板x2、充電線x1
 購買需知        
           
一、 購買家電類商品時請先行確認商品尺寸、顏色及外觀,若送貨人員到府發現商品不符,導致無法配送必須支付空趟費用。
二、 購買家電類商品需考量家中門是否有足夠空間可以搬運,建議家中門所需搬運空間為商品寬度+20公分(左右各10公分),還須考量家中門的厚度與門鎖的長度是否會影響搬運。無電梯二樓以上住戶,購買大型家電時也需考量樓梯間的寬度是否可以搬運所購買之商品。
三、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均享有產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但退回產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 ( 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外觀紙箱及所有隨附文件完整性),唯家電產品一經拆箱或安裝/插電 ,如退貨可能衍生拆機或包裝外箱整新費用,也無法退回已回收之舊機 ,安裝前請務必確認所購買之產品是否為需求商品(品牌/外觀/型號/規格/大小)。
四、 部份商品含標準安裝服務+運送到府+舊機回收,如因為住家環境或運送安裝途中無法正常配送(如需吊車搬運、拆卸門窗等),導致另外費用產生須由消費者自行負擔。(非所有商品均有提供「安裝+舊機回收」服務,依商品頁面描述為主)
五、 產品文案為原廠所提供,若有差異依原廠官網或實際商品為準,產品網頁呈現因拍攝角度及營螢色差關係,實品與圖檔略有差異,實際以廠商出貨為主。
六、 產品係由生產廠商或供應經銷商提供基本運送, 若因地處偏遠、或其他特殊情形(例如:天災或道路狀況不良),致使所物流車輛無法於正常狀況下送抵,而需另以其他方式處理時,所衍生之費用,須由訂購人自行支付供貨廠商。
七、 偏遠地區配送需加收跨區費(如偏遠地區專人致電會與客人告知),無電梯二樓以上樓層需酌收樓層搬運費用,本產品配送區域僅限於台灣本島。
           
 廢四機回收注意事項      
           
一、 消費者若有廢電視機、廢洗衣機、廢電冰箱及廢冷/暖氣機(以下簡稱「廢四機」)之回收清除需求時,得自行選擇回收交付方式、對象(販賣業者、回收、處理業者或各地方清潔隊),亦可選擇自行報廢,回收相關資訊可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網查詢或撥打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瞭解相關細節。
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之「廢四機」定義如下(廢四機定義若有異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辦理):
  (1) 電視機:使用交流電,包含影像管類、非影像管類及彩色影像投射機(指內投式彩色影像投射電視機),並含有或預留電視調諧器(Tuner)位置,或螢幕對角線尺寸逾27吋之影像輸出裝置。
 

(2) 電冰箱:容量八百公升以下,壓縮式或電動吸收式之冷凍箱、冷藏箱、冷凍冷藏箱及電冰箱。但不包括後補式、開放式、櫥窗式、展示櫃、工作檯式與生物醫學上使用之冷凍箱、 冷藏箱、冷凍冷藏箱及電冰箱。

 

(3) 洗衣機:洗衣容量為乾衣六公斤以上二十五公斤以下者。

 

(4) 冷、暖氣機:標示額定總冷氣能力八千仟卡/小時(kcal/h)或九千三百瓦(W)以下之窗型、箱 型、分離式或移動式冷、暖氣機。但不包括水冷式冷氣機及機動車輛、船舶或航空器上使 用之冷、暖氣機。

三、 依規定,消費者購買公告指定規格之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或冷、暖氣機之新品時,販賣業者應提供同項目、數量、時間及同送達地址之廢四機回收(搬、載運)無償服務。但不包含為搬運、拆卸而動用大型機具、工程或危險施工等。
四、 消費者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之新品,並已請販賣業者執行廢四機回收服務,之後若有退貨之情形(包含7天鑑賞期內),消費者需瞭解已回收之廢四機將無法要求退回。
五、 本店配合環保署廢棄四機回收服務(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或冷暖氣機),消費者若對於廢四機回收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廢四機及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
※廢四機回收專線:0800-05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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