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心障礙易辨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其必要之陪伴者一人。
2.績優志工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者。
3.設籍於仁愛鄉之原住民,憑相關證明原住民身分文件者。
4.公務人員因公出差至遊樂區,有出差單等證明文件者。
5.兒童(零至二歲,需由購票大人陪同)。
6.各級民意代表、義警、義消、民防隊員,因業務需要進入遊樂區而有証件者。
7.位於森林遊樂區附近之村民因林務農事通過該區時,憑國民身分証得免購門票。
8.區內機關(構)、公用事業經營單位或團體,其區內以外之人員,因業務需要至園區洽公持有證明文件者。
9.設籍於遊樂區行政區域(鄉、鎮)之原住民,得持相關證明原住民身分文件,免購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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